9月1日起,新廣告法正式施行。根據新廣告法的法律法規,針對我們互聯網企業在廣告用語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,簡單說明如下:
一、法律法規
針對不得使用“”、“”、“佳”等用語,近日在網上公布的“極限詞語”是對此項的延伸,并未在正式法規、規范中出現,現我司針對這些“極限用語”做了如下整理:
A、不能用于宣傳的詞語是:
(1)帶有“國家”字眼的如:、產品、、等;
(2)帶有“”字眼的如:、佳、大、好、高、低、、具、便宜、新、先、*、大程度、受歡迎等;
(3)帶有“”性質的字眼如:、、(\*)、品牌、、、、、、全網銷量、品牌等。
(4)帶有“首”字眼的如:、、等;
B、建議不要使用的詞語是:
(1)新科學、新技術、*科學、*加工工藝、時尚等;
(2)、、工藝、、等;
(3)、、、全網、等;
(4)、、、、、、、、等;
據悉,極限用語包括但不于商品列表頁、商品的標題,副標題,主圖以及詳情頁,商品包裝等。對于極限用語的企業,一經發現違規將給予扣分并進行罰款,處于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,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查封處理。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,并維權成功,賠付金額將由企業全部承擔。在此,希望各企業相關負責人能重視并做到自查自糾,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,以免被罰。
一、法律法規
依據廣告法第五章“法律責任”中的第五十七條規定:
二、細則:針對不得使用“”、“”、“佳”等用語,近日在網上公布的“極限詞語”是對此項的延伸,并未在正式法規、規范中出現,現我司針對這些“極限用語”做了如下整理:
A、不能用于宣傳的詞語是:
(1)帶有“國家”字眼的如:、產品、、等;
(2)帶有“”字眼的如:、佳、大、好、高、低、、具、便宜、新、先、*、大程度、受歡迎等;
(3)帶有“”性質的字眼如:、、(\*)、品牌、、、、、、全網銷量、品牌等。
(4)帶有“首”字眼的如:、、等;
B、建議不要使用的詞語是:
(1)新科學、新技術、*科學、*加工工藝、時尚等;
(2)、、工藝、、等;
(3)、、、全網、等;
(4)、、、、、、、、等;
據悉,極限用語包括但不于商品列表頁、商品的標題,副標題,主圖以及詳情頁,商品包裝等。對于極限用語的企業,一經發現違規將給予扣分并進行罰款,處于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,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查封處理。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,并維權成功,賠付金額將由企業全部承擔。在此,希望各企業相關負責人能重視并做到自查自糾,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,以免被罰。
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法務部
2015年9月7日
2015年9月7日
版權與免責聲明:1.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包裝印刷網”的所有作品,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-興旺寶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包裝印刷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 2.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(非包裝印刷網)的作品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,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等問題,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,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
相關新聞
昵稱 驗證碼 請輸入正確驗證碼
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,與本站立場無關